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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成绩奖励实施办法

2013年01月14日 17:26:13 来源:离石区高家沟小学 访问量:457

为了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高家沟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1、教学成绩以每学期交口中心校组织的统考成绩为准,每位教师计算所代科目综合排名。

2、教学成绩奖励分名次和进步奖两种。名次奖对统考成绩全街道办八所小学排名第一、第二、第三设三名奖,具体是第一名奖2000元,第二名奖1500元,第三名奖1000元;进步奖对统考成绩比前一次统考成绩在全街道办八所小学排名中有进步的设进步奖,进步一名次奖500元;如名次奖和进步奖重叠时,奖金累加。

3、学校统考排名比前一次统考排名每进步一个名次,校长奖1000元。

4、对于不求上进、不负责任、教学成绩很不理想,甚至拖后腿,误人子弟的教师,可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者清退。

5、本办法适合全体代课教师,每学期兑现一次。

6、本办法自2007年下学期起实行。

编辑:李耀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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